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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创始公司接受外部投资切记!
时间:2023-07-10    点击:14

创业注册公司在引进投资人的时候,风投向公司注入资金,相应获得一定的股权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外部融资会不断稀释创始人股份,股权稀释是公司发展的必然现象。那么,对于创业者来说,如何处理公司股权的问题,如果在股权结构上一开始就让投资人占了控股权,那么公司就丧失了事业的控制权。在商业近代史上出现过不少这样的案列:2001年,新浪在美国上市第二年,其创始人王志东失去对新浪的控制权被扫地出门;2010年,1号店以80%股权为代价从平安融资8000万元。后来,平安又将1号店控股权转让给了沃尔玛,zui终沃尔玛全资控股1号店,于刚离开;2015年,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被扫地出门........

想要实现创始人的控制地位,首先就要明白苏州注册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从而掌握控制权存在的关键地方。为了防止股权稀释而导致控制权大大减少,创始人们可以采取特殊的股权设计,以类似京东的”双层AB股股权结构”的效果,保证自己对公司的发展占据主导。刘强东持有A股,分工权与B股一样,但A股1股代表10个投票权,B股1股只代表1个投票权。通过这种方式,刘强东掌握了公司80%的投票权。

股权稀释zui先在香港出现这样的企业案列,国内早期的企业家对此并不了解以致吃了哑巴亏,所以苏州注册公司在创始初引进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双方条款里是否添加了这一条件。避免公司今后的发展控制在投资人手里;为了避免所持股权被过度稀释,通常会设定一些防止“股权比反稀释条款”:

1、优先购买权

2、AB股权

3、创始人一票否决权

4、一致行动权

5、完全棘轮条款和加权平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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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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